前妻只被允许探视半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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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23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因为感情不和,妻子提出离婚,夫妻双方为此一直闹到溧水县法院。“你每次只能探望孩子半小时。”丈夫说。“孩子又不是你一个人的,时间这么短,你也太狠了吧。”妻子说。 李友梅和戴向丰是自由恋爱的,2000年3月二人结婚。李友梅说,2002年3月儿子降生后,丈夫戴向丰对她的感情日益冷漠。2004年戴向丰就提出了离婚,当时李友梅觉得孩子
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孩子由戴向丰抚养,李友梅每月给付抚育费260元直至孩子18周岁。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前提下,李友梅可于隔周的周六或者周日探视孩子一次。(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朱道海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