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冲出去 赔偿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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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23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去年2月26日10点,袁某在江宁禄口某洗车场洗完车准备开车离开,突然小客车径直朝洗车场台阶上冲过去。车头硬生生撞到坐在台阶上的张女士的胯部。幸好,袁某及时刹车。事后,张女士经过医院检查为盆骨骨折。当日,交警认定袁某负全部责任。今年3月,张女士的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不认同十级伤残的结果。张女士起诉到法院,索赔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近4万元。
法院认为,袁某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日期,早于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日期,故保险公司不用赔偿张女士营养费及精神抚慰金两项。法院因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等35000多元,扣除袁某支付的款项。另外,袁某赔偿张女士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6000元。 作者:江研 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