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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丧命 家属索赔5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3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敬 实习生 王馥隆】一对外地来津的母女在津非法行医,日前,在为一孕妇接生中,导致孕妇死亡、新生儿病危并可能留下终身残疾的严重后果。母女二人随即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批准逮捕,其女儿由于有立功表现被取保候审。可是,让人意外的是,在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时,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却拒不到庭,她的辩护律师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被害人的辩护律师当庭递交了取消其取保候审的申请。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46岁的安徽籍妇女陈某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自2005年10月擅自在本市东丽区大毕庄镇开设了一家私人诊所,从事非法诊疗活动。2006年5月31日17时许,陈某在其诊所内为河南籍妇女曹某接生,并指使其女儿李某协助输液、打针。曹某在生产一男婴之后,因分娩期致宫颈撕裂、失血并发肺羊水栓塞,后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新生儿刘某某病危,并可能留下终身残废。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李某目无国法,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被告人李某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其母亲,系立功,被取保候审。陈某、李某二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非法行医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曹某的丈夫及其父母、儿子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们认为:被告人陈某的犯罪行为不仅给被害人的亲属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而且使被害人的家庭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然而,陈某至今没有给予被害人家属任何赔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害人的家属恳请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停尸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小儿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新生儿住院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551165.8元。此外,新生儿刘某某在出生时受到的伤害是否构成脑瘫,尚有待其年满3岁后才能确定,故原告要求保留另行追究二被告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11月29日,东丽区法院正式对此案开庭审理,然而开庭时,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李某竟然没有到庭,庭审因此无法进行。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的辩护人君悦律师事务所郭文礼律师当庭提出取消对被告人李某取保候审的申请。他在申请中提出:自开庭前一个多月,主审法官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原告一方为了达成调解的目的,十分配合法官的工作,并始终采取忍让的态度。可是调解最终因被告人没有诚意而失败。面对自己犯下的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大案,开庭后已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李某竟然没有出庭,庭审也因此无法进行,其恶劣态度可见一斑。为了尽快惩治罪犯,死者家属再次向法院提出取消对李某取保候审的请求。

  此案将择期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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