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篡改政府原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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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3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马翔宇)昨日,省城董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他所住小区门口贴的《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暂行办法》,与政府原文件有不一样的地方。当地居民对此非常不满,认为街道是想通过这种违规做法多收一部分费用,这损害了小区居民的利益。而街道方面则表示是工作人员漏印了文件。 12月1日上午,记者接到群众的投诉后,立刻赶到该小区。记者在小区大门口发现,
经比较后记者发现,该小区所贴文件复印件上少了原文件的第五条《个人生活垃圾处理征收及标准》的第五款。该款内容为“特困职工和下岗工人持特困证和下岗证免收个人生活垃圾处理费,双职工下岗其未成年子女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董先生认为,街道这样做可能是想收取文件中规定不该收的费用,此做法有蒙蔽群众之嫌。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该小区所属社区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说,可能是因为当时街道聘用的张贴人员将这一条漏印了,街道没有借此违规收费的意思,工作人员会立即将该错误文件更正。一家复印店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在复印文字时,除非是故意剔除,一般不会出现漏印一页上部分文字的情况。 当记者下午再次来到该小区时,发现院门口所贴的文件已经被撕去。当地居民说是街道工作人员来揭掉了,“原因大家都知道,只是不好说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