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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篡改政府原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3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马翔宇)昨日,省城董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他所住小区门口贴的《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暂行办法》,与政府原文件有不一样的地方。当地居民对此非常不满,认为街道是想通过这种违规做法多收一部分费用,这损害了小区居民的利益。而街道方面则表示是工作人员漏印了文件。

  12月1日上午,记者接到群众的投诉后,立刻赶到该小区。记者在小区大门口发现,
街道在此所张贴文件为原文件的复印件,是关于合肥市征收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一个通知及征收办法,名为《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暂行办法》(合政[2000]51号),于2000年9月6日下发。记者将该小区所贴的文件复印件拍摄下来,并与郭先生所提供的原文件逐条比较。

  经比较后记者发现,该小区所贴文件复印件上少了原文件的第五条《个人生活垃圾处理征收及标准》的第五款。该款内容为“特困职工和下岗工人持特困证和下岗证免收个人生活垃圾处理费,双职工下岗其未成年子女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董先生认为,街道这样做可能是想收取文件中规定不该收的费用,此做法有蒙蔽群众之嫌。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该小区所属社区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说,可能是因为当时街道聘用的张贴人员将这一条漏印了,街道没有借此违规收费的意思,工作人员会立即将该错误文件更正。一家复印店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在复印文字时,除非是故意剔除,一般不会出现漏印一页上部分文字的情况。

  当记者下午再次来到该小区时,发现院门口所贴的文件已经被撕去。当地居民说是街道工作人员来揭掉了,“原因大家都知道,只是不好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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