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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表被冒领女士欲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3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来源:12348

  前几天,一名女士和朋友到省城一家足疗店泡脚。当时足疗店技师要求这位女士将戴在手上的手表给摘下来,便于进行手部按摩。女士在按摩结束后将手表遗失在足疗店,被
工作人员发现并交到服务台保存。两天以后,另外一名服务员值班的时候,有一名女士来找表,值班的工作人员就将表给她拿走了。不久,又有一名女士来找表,足疗店的技师等多人证明确实是这名女士遗失的表。那天值班的工作人员才发现手表被别人冒领了。现在,丢表的女士向足疗店提出索赔,声称自己丢的表价值8000元。遭遇如此情况,足疗店老板不在家,值班工作人员担心自己要赔偿这块表。(记者施健康)

  律师说法:本案中,手表的主人可以向足疗店索赔。商家有义务为顾客提供一个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消费环境,在顾客遗失手表被商家拾到后,商家就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因为商家保管不善被别人冒领,商家自然应当赔偿。丢表的人想让商家赔偿她价值8000元的手表,要有证据证明自己丢的表值8000元。商家在赔偿后可以向冒领手表的人追偿。(148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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