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捐器官”须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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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3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本报12月1日A7版《两对夫妻相互捐肾成功》一文引起不少业内专家的关注。昨天国内知名器官移植专家聚首南京,参加今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国际医疗新技术应用论坛”。与会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夫妻间器官移植值得提倡,但需十分慎重。 海外华人器官移植协会副主席、清华大学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管德林教授从事肾脏移植已经有30多年。他介绍说,美国加州大学免疫学家发现,夫妻供肾效果好过无关活体供
他认为,情感和免疫耐受也有一定的关系。他们发现在进行肾移植时把夫妻摘肾和换肾手术放在一个房间,效果比分开房间手术要好。因为情感可以通过大脑皮层对免疫产生影响。此外,夫妻年龄对等,身体状况相近,不会因为肾脏差别太大而影响存活,所以从综合情况看,夫妻间供肾是很好的选择。 他指出,国外夫妻间捐献必须结婚两年至三年以上,防止因为要供体而出现假结婚。我国目前对夫妻捐献结婚时间还没有规定,所以在手术知情同意的时候医生们要非常慎重。 也有一些专家认为,夫妻间器官移植优势尚无科学定论,还需要科学家深入研究。常州第一人民医院院长何小舟说,夫妻间移植和异体器官移植一样,要按照国家规定,以配型为依据,如果组织相容程度越高,存活率越高,据此来选择供体。 (蔡蕴琦 毕晓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