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银行前引爆炸弹抢劫运钞车张显光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1:14 黑龙江日报

  震动沈城的“1·10”、“1·18”抢劫金融机构大案主犯被告人张显光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2006年11月9日以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当庭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2月1日上午,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张显光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在哈市连续抢劫

  张显光与冯洪刚同住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东青委,原系邻居,后张搬走。1988年3月,张劳动教养释放后,因落户口时未找到户籍证明,怀疑被冯拿走并对他人说其是劳动教养在逃人员,而对冯怀恨在心。1990年4月27日22时许,张路经冯家,持尖刀朝冯腹部连刺数刀,致被害人死亡。

  张显光逃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期间,伙同张显辉、张显明(均被判死刑,已执行)预谋抢劫个体鞋业业主侯延凤。1999年11月13日14时许,张显光、张显辉、张显明尾随被害人侯延凤并抢走人民币1950元。

  张显光伙同张显辉预谋抢劫哈尔滨市道外区海鲜市场个体业主韩祥华。1999年12月18日17时30分许,张显辉、张显光到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60号韩家楼下车库守候。当韩与张微微乘坐田广明的车到达下车时,张显辉持猎枪向韩开一枪,致被害人死亡,张显光持猎枪向张、田各开了一枪,抢走皮包及布包各一个,内有人民币10余万元。

  张显光伙同张显辉、张显明预谋抢劫哈尔滨市南极海鲜批发市场业主张书判。2000年1月28日17时许,张显光和张显辉、张显明持枪击伤张书判和其妻子马连凤,抢走帆布包一个,内有人民币15.5万元。

  逃往沈阳抢劫运钞车

  张显光逃至辽宁省沈阳市期间,伙同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斌(被判死刑,已执行)预谋抢劫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烟行个体业户李秀华。2000年12月29日17时30分许,当李秀华回家开门时,张显明持猎枪向李秀华背部开一枪,致被害人李秀华死亡,并抢走人民币2.7万元。

  2000年年末,张显光伙同张显辉、张显明预谋抢劫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富民街11号的沈阳市邮政局泉园邮政储蓄所运钞车上的营业款。2001年1月9日22时许,张显辉持刀杀害出租车司机李俊,将车开回暂住处停放,准备在抢劫邮政储蓄所时使用。

  2001年1月10日8时许,张显光伙同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斌携带猎枪及其他作案工具,驾驶所抢的出租车到沈阳市邮政局泉园邮政储蓄所附近。8时20分,沈阳市邮政局运钞车停至该储蓄所门前,送款员赵国庆、押运人申科下车往储蓄所送款,张显光与张显辉、张显明持猎枪向赵、申各开一枪。当运钞车司机吴恩儒下车查看时,张显明持猎枪向吴开枪。张显光和张显辉将两个运钞袋抢走,内有人民币80.981927万元。

  张显光伙同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被判死刑,已执行)预谋制造爆炸事件,抢劫银行运钞车上营业款。张显辉在黑龙江省鸡西市从王福友(另案处理)手中购买雷管40余枚、硝铵炸药40管,并与李彦波将雷管、炸药携带到沈阳市。2003年1月18日9时许,张显明持枪打死被害人张晶阳,将其驾驶的微型面包车作为作案使用的交通工具。

  当日17时许,张显光与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携带爆炸装置、猎枪、尖刀及胡椒粉等,驾车至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南侧胡同内。张显明将绑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放在大东区东顺城街与北顺城路交汇处闹市区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17时50分许,沈阳市商业银行运钞车停至该储蓄所门前,押运员刘伟、经济警察赵洁、杨海山在车旁警戒。当储蓄所工作人员王宏海拿着钱袋和经济警察刘雪森从储蓄所出来,银行解款人员宾华打开运钞车上的保险柜门,欲往保险柜内装储蓄所营业款时,张显辉启动遥控器引发爆炸装置,造成爆炸,王宏海、刘伟当场被炸死,宾华、刘雪森、赵洁、杨海山及储蓄所更夫张恩涛等人被炸伤。运钞车司机袁传友下车查看时,张显光及张显辉分别持猎枪朝袁头部、肩部各开一枪。张显光与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将四个运钞袋抢走,内有人民币220.778494万元。案发后,追缴赃款190余万元,余款被四人挥霍。

  2006年8月8日,张显光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