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涨价案”一审原告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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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21:25 深圳晚报 | |||||||||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下午,法律硕士郝劲松起诉铁道部春运涨价程序违法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法院驳回了郝劲松索赔5毛钱的诉讼请求。 郝劲松认为铁道部在调整列车票价时作出的《2006年春运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同时申请召开价格听证会,而铁道部并没有按照这些规定办理,属于程序上违法。
“铁道部在2003年到2006年长达4年的时间里,每年春运都涨价,涉及一亿多旅客的切身利益,人们怨声载道,而铁道部却从来没有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递交召开听证会申请,使人们的诉求无法得到有效的表达”,在此案于10月11日开庭审理时,郝劲松搬出6部法律一口气列举了状告铁道部的十大理由。 铁道部以国家计委下发了的《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作为挡箭牌,称国家计委下发通知时,已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并举行了听证会。 铁道部说,国务院已同意将部分旅客列车票价浮动的决定权分情况授权给铁道部和铁路局,他们此后作出的春运涨价其实是在执行这一通知,而不是对铁路票价的基准价进行调整,所以铁道部没有义务召开听证会。 法院支持铁道部的观点,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请求。郝劲松接到判决后表示要上诉。(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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