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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采取多项举措确保“公交优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21:30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记者黄全权、田刚)针对依然严峻的城市公共交通形势,我国将采取多项措施予以积极扶持,包括制定和落实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经济政策、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革等。

  这是记者从2日召开的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此间表示,将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各地要编制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

  这位负责人强调,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共交通倾斜。”

  针对公交企业较普遍存在的政策性亏损问题,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研究确定低票价管制的补贴补偿机制,对低票价政策导致的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补贴应按月或季度及时拨付到位。

  建设部负责人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严格清理经营权有偿出让及针对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据悉,目前有关方面正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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