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补贴要及时拨付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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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0:51 东南快报 | |||||||||
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还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质”予以突出强调。建设部负责人发出严厉敦促:部分城市存在的“将公交线路一卖了之、放任不管”“线路经营权私下倒卖”“挂靠经营、个人承包”等问题,必须尽快扭转。 建设部负责人明确表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革,不应当是政府甩包袱、卸责任,而是要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进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方式、经营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建设部负责人还表示,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共交通倾斜。” 该负责人表示,要研究确定低票价管制的补贴补偿机制,对低票价政策导致的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补贴应按月或季度及时拨付到位。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