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今后饭店员工可签集体合同共同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1:22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高薇实习生李媛媛)饭店不签劳动合同,老板克扣工资……今后,沈河区餐饮业职工再碰到这样的遭遇,会有“娘家人”替你撑腰。12月1日,沈阳市首个餐饮行业工会组织———沈河区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

  现状:餐饮业员工待遇普遍偏低

  记者了解到,现在很多餐饮企业的职工收入很低,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到15小时,但几乎没有任何补贴,而社会保障工作在餐饮行业基本没有开展。再加上一些企业缺乏诚信,克扣工资或收取抵押金,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都不愿再餐饮行业打工。

  建会:餐饮业4000农民工有家

  当日的成立大会上,通过了《沈河区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章程》,按选举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周增岐当选为沈河区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

  周主席介绍说,目前仅沈河区就有餐饮企业769家,从业人员5600多人,其中有近4000人是农民工。沈河区先后在100个社区成立了社区餐饮联合工会,10个街道成立了街道餐饮业工会联合会,目前已有5218人入会。

  协商:今后签集体合同协商工资

  明年,餐饮行业工会将探讨与餐饮企业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将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收取抵押金,不得扣留职工的相关证件,不得签订生死合同”;在“劳动报酬”一项中,明确规定了月平均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针对餐饮行业加班加点又不付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问题,明确规定了要按法律规定标准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集体合同还对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