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精神病将离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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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2:04 新京报 | |||||||||
安徽规定,侮辱学生或被撤销教师资格 据新华社电学校教师中,品行不良、侮辱学生或者有精神病史、心理疾病者,将被撤销教师资格或者离岗。 日前,安徽全省范围内教师资格排查工作正在展开,凡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将被清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日前通报了全国范围内的几起教师伤害学生事件,其中包括安徽省某县一小学班主任以敲诈钱财为目的,绑架并残忍杀害一小学生。这些事件触目惊心,反映了个别地方在教师聘用、学校日常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漏洞和不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进口关,安徽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四类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发证前隐瞒精神病史或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患精神病者;有心理疾病等其他可能对学生造成伤害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