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启动居家养老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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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4:40 深圳商报 | |||||||||
福田启动居家养老服务 在各社区设立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家政、日常护理和精神服务 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黄青山通讯员李捷
【本报讯】日前,在莲花北社区文化广场上,老人们穿上盛装跳起欢快的歌舞,庆祝福田区在全区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该区副区长周运昌在现场会上表示,福田目前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共有2.74万人,根据摸底调查他们大部分愿意采取居家养老的方式安度晚年。因此,福田区在莲花北社区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后,决定在辖区8个街道逐步推广,让更多的老人受惠。 三大服务覆盖户籍老人 今年7月份,莲花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正式揭牌,开始服务623名辖区的户籍老人,重点服务低保老人、优抚对象等困难老人,包括独居、空巢或与残疾子女生活的户籍老人,同时尽可能覆盖所有社区户籍老人。 针对老人们的需求,设立了三大服务内容:一是家政服务,包括为老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二是日常护理服务,包括起居梳理、穿衣喂饭、个人清洁、陪送就医、打针换药、康复训练等;三是精神服务,谈心聊天、阅读书报、下棋打牌、保健讲座等。为此,社区还专门拿出100多平方米房间成立了一个服务中心,通过广西、湖南等地政府和妇联,招收了26名品德好、素质高的家政服务员,组建起首支居家养老服务队。试点开展4个月来,到服务站咨询的老人有200多人,登记要求上门服务的有64户。 政府“买单”提供部分补贴 根据新出台的《福田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细则》,记者看到有5类户籍老人可以享受到每月从100元到500元的补贴服务: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四)85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五)65岁及以上的独身或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的空巢老人,按人均1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福田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这些补贴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食品等物品。而对有经济来源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辖区内老人按市场行情的成本价收费。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