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人员应定期体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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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6: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茗)昨天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艾滋病关键在预防,对诸如美容美发等有可能成为艾滋病传播途径的从业人员应该定期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 宾馆澡堂必须放置安全套
草案中指出,“宾馆、饭店、洗浴和娱乐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安全套发售设施”。高建民等委员提出,这里的“应当”应该改作“必须”,作为一种强制性规定。有的委员提出,条例还应当明确这里放置的安全套是免费使用还是付费使用;如果为免费使用,在条例中也应当进一步明确。 公用器具消毒不严要承担责任 草案提出,“美容美发厅、宾馆、洗浴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对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进行消毒,防止艾滋病病毒经剃须、美容、修脚、刮痧等途径传播”。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提出,对因消毒不严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共场所,条例应该规定出明确的法律责任。 美容美发行业人员应定期体检 在发言中,有委员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名男士平时并无不良行为,却无端感染了艾滋病,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想起在理发店洗头时曾被挠破了头皮,有关部门一查,发现那个理发的是个艾滋病患者。所以建议条例规定,美容美发等有可能成为艾滋病传播途径的行业,其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