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农民每人每年 缴纳10元可办合作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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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7:13 长江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吴向海) 昨日,利川市柏杨镇财经所十分繁忙,工作人员正在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为农民办理合作医疗手续。利川市是我省2007年新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农民参与,力争早日缓解74万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据了解,利川是一个疾病多发区,风湿病、支气管炎发病率相对较高,同时又是地氟病、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结核病等疾病多发区,长期以来,因病致贫、因病返
据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为大病住院医疗、门诊医疗、风险、家庭健康体检四大基金,其统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各级财政补贴40元。 同时,利川还设立了出院医疗费用补偿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标准为:乡镇(办)卫生院50元(含市妇幼保健院),市级医院200元,市以上定点医院500元,15000元为封顶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当年内累计报销住院费用不超过封顶线,在起付线以下由个人负责,起付线以上部分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按比例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