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窃电线身亡 供电局不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7:3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中院获悉,一起因触电身亡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法院驳回了死者父母要求供电局赔偿的诉讼请求。

  据悉,今年1月,张名(化名)在当地一菜地附近高压电杆下身亡,通过相关证据,确认死者是在攀爬高压电杆时触及高压电从电线杆上坠地死亡。法庭确认死者触电身亡是由于盗窃电力设施导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供电局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王鑫易航记
者庞山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