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流浪女车祸殒命救助站代其维权 法院判赔1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8:4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李阳报道:12月1日上午,我省首例由政府部门为无名死者维权案判决,麻城市人民法院判被告赔偿无名氏死者18.2万元。

  今年2月5日晚8时许,一名年约五旬的无名流浪女在麻城被一辆半挂货车撞倒,当场死亡。当晚11时许,麻城警方将逃离现场的肇事司机张某抓捕归案。警方裁定,肇事司机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责。该市检察院认为,流浪女虽系无名氏,但也不能白死,遂建议麻城
市救助站代为维权。该站遂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张某赔偿相关费用18万余元。8月5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11月14日上午9时许,此案在该法院开庭审理。

  麻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判决:被告张某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无名氏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补偿金共计182385元,由被告张某及被告中国财险五河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二十万元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五河县货运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