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废旧金属案值37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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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9:00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宫伟 通讯员 霍立涛 陈善来】犯罪嫌疑人为牟取暴利在走私旧金属的过程中,采取低报价格手段,偷逃国家各种税款322.45万元后被查获。日前,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将该男子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9岁,汉族,中专文化,四川省人,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犯罪嫌疑人刘某从四川绵阳到本市静海县从事废旧金属拆解工作,后于2005
何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