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9:15 海峡都市报 | |||||||||||
警方在审批合格的校车上张贴提示标示,其他车辆对其要适当避让 本报讯 昨日,福州、莆田两地在沈海高速公路赤港服务区联合举行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今年宣传日的主题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提高全民生命保护意识”。
据了解,今年我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仅辖区福州段就发生事故564起,死亡22人,受伤87人,经济损失高达1185万元。究其原因主要是广大驾驶员对高速公路特点和行车安全基本知识了解不够,对操作要领和安全防范知识不够熟悉,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一旦遇到险情就措手不及,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不应发生的交通事故。 据介绍,今年全省交通事故起数虽然比去年同期下降16%,但今年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速,其中仅私家车就增长40%,很多驾驶员都是新手,所以当前首要任务仍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又讯 昨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和福州市交通安全协会联合在福州西客站广场开展了一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市民保护生命意识。 仓山交巡警大队在则徐广场开始宣传活动,很多小学生现场学习交通指示手势后,领到写着过马路注意事项的交通安全信息卡。警方还在审批合格的几辆校车上张贴了提示标示,据了解,凡是贴有校车字样的标示,正常情况下,其他车辆对其要适当避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