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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对残疾人就医实行费用减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9:33 云南日报

  新华社石家庄12月2日电(记者吕国庆)为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进行医疗救助,河北省石家庄市近日出台政策,全市医院对困难残疾人员看病就医实行费用减免。

  石家庄市规定,对全市困难残疾人实行“一减、两免、三优惠”政策,即减收床位费50%;免收普通挂号费,市区二环路以内免收救护车接送费;治疗费优惠5%(不含材料费),化验费优惠10%,检查费优惠10%。

  医疗费用的减免采取先收费后返还的办法进行。对已参加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单位可报销医疗费用的,就诊后,由经治医院按相关政策进行测算,扣除各类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及单位可报销部分之后,在个人负担部分中进行减免。减免数额以个人负担数额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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