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禁用学分奖励优秀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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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10:25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暂行)近日出台。该办法规定,学校不得以学分奖励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在其成长记录和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予以记录。 根据该办法,学生要想获得学分须经过4道程序:学生在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授课教师对学生修习课时、修习过程、考试考查成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
(本报记者张晓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