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11:44 黑龙江日报

  2006年第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精神,现将各产煤市已确定落实上报的2006年全省第
二批关闭矿井名单共计40处予以公告。

  各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关闭,实施关闭矿井务于2006年12月底前达到国家规定的关闭标准。相关部门要立即吊销其所有证照,各地要加强对已经关闭矿井的巡回检查,确保矿井关实关死、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特此公告。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