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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烟花爆竹 燃放“禁改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12:05 法制晚报

  郑州烟花爆竹 燃放“禁改限”

  新华社郑州12月3日专电(记者 古文洪)在市区禁放烟花爆竹12年后,郑州市民2007年春节将可以在爆竹声中辞旧迎新。

  经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批准,《郑州市市区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后,郑州市区烟花爆竹的燃放将由完全禁放改为有条件燃放,规定的燃放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7时至24时。除此以外的时间仍实行“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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