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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上演调解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13:10 北京晚报

  

律师上演调解秀

  本报讯(记者孙莹)今天上午9时,在丰台区新村街道科二社区里,居民王秀英因为被汽修厂林厂长养的德国黑贝犬咬伤而申请人民调解。事实上,这是“12·4”法制宣传日来临前,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和科二社区联合举办的人民调解巡回示范活动,调解庭是模拟的,“原被告”和调解员也是律师扮演的,这场“调解秀”让社区近百名居民听得津津有味。

  调解开始后,“居民”王秀英首先说:“今年9月3日晚,我买馒头回家,路过林海的汽车修理厂门口时,被他养的大狼狗咬伤了腿,我现在伤口感染,我要求他赔偿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一共7000元,而且得把狗打死,省得再祸害人。”林厂长当即反驳:“凭什么打死狗!是你先逗我的狗,狗才咬了你。现在我只同意赔偿你的实际损失。”双方在庭上争执不休。

  “王女士,你坚持要把咬人的狗打死,这点超出人民调解受理范围。林厂长,你的大型犬在北京市区是禁止饲养的。”在了解了事实经过和证据后,调解员开始做工作。“王女士,你的赔偿要有相应的证明,像你提出的脚气药、感冒冲剂、照CT等明显和治疗狗咬伤无关;林厂长你说是王女士逗狗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调解员的依法分析让双方心服口服。

  关于赔偿数额,双方分歧很大,甚至叫嚷着要让法院判。“到法院打官司时间长、牵扯精力、耽误工作,挺好的邻居撕破了脸多不好。”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林厂长一次性赔偿王女士4000元。“我替我的狗向您道歉!”林厂长说罢,台下旁听的居民连连叫好。

  扮演调解员的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珠律师对记者说,举办这样的模拟法庭活动希望能让居民了解人民调解省时、省力的好处,让居民信任、选择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文并摄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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