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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是和谐基本途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1:38 新京报

  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徐勇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赵树凯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他们对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看法。

  毕竟我们国家还有9亿农民,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民主是一个重要方面,不应在政治生活中被边缘化。

  改革开放以来,人口流动为过去相对稳定的农村生活带来了诸多变量,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已经成为一个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基层民主是和谐基本途径

  徐勇华中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基层政治与乡村治理研究,是国内最早将实证研究方法引入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学者之一。出版有《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中国城市社区自治》等著作。

  

基层民主是和谐基本途径

  赵树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是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等。主要著作有《纵横城乡———农民流动的观察与研究》、《农民就业与中国现代化》(合著)等。

  “为了这次讲解,我们已经准备了好几个月。”赵树凯说。

  作为讲解者,徐勇与赵树凯都是国内知名的三农问题专家。徐勇,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在国内最早将实证研究方法引入政治学研究领域,他的研究成果引起社会对“三农”问题的广泛关注。赵树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等,他的论文曾获中国发展研究一等奖。

  在11月30日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进行讲解时,徐赵两人有所分工,徐勇主要讲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历史与现状,赵树凯主要提出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政治局的领导同志对讲解反响很热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向我们提出了很多问题。”徐勇说。

  发展基层民主:时代迫切任务

  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迅速变化,利益多元化和主体平等竞争格局逐步形成,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正在要求更大程度的政治参与。

  “农村是实现基层民主的重点。”徐勇说,“毕竟我们国家还有9亿农民,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民主是一个重要方面,不应在政治生活中被边缘化。”赵树凯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迅速变化,利益多元化和主体平等竞争格局逐步形成,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正在要求更大程度的政治参与。在农村,村庄内部出现多种经济利益主体,村庄已经成为对外开放的社会单位,特别是人口流动为过去相对稳定的村庄生活带来了诸多变量,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已经成为一个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高层的集体学习,体现了对基层民主的重视。”昨日,安徽阜阳市南唐村现任副村长杨云标对记者说。

  杨云标,安徽阜阳市南唐村村委会成员,因为在基层民主建设中作出的努力,当选2005年《南风窗》公共利益年度人物。

  2000年4月,杨云标和另一个村民代表带着全村密密麻麻盖着300多人红手印的上访材料来到北京,希望反映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我们想维权,当时只能通过上访。”农民如何依法维权,一直是学界关注的话题。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保证,就会出现一些主观上针对地方、客观上带来巨大政治压力的上访等事件。”赵树凯指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就是要通过一整套有序有效的民主参与程序来体现中央要求和人民期望的根本一致性。

  基层民主作用:维权成本最低

  乡村劳动者在获得话语权的各种方式中,通过基层民主的方式成本最低,手段最温和,风险也最小。

  杨云标的上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安徽省委督察室派出了督察组,省领导也进行了专门批示。另一方面,杨云标在上访过程中也多次受到威胁。曾经有十多个人拿着棍棒,闯入与杨云标一起维权的张勇家里,幸好张勇藏起来才躲过一劫。

  后来,杨云标选择了利用基层民主维权的道路。2001年4月,南唐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杨云标被选为村会计兼文书。维权积极分子通过基层民主选举获得了承认。

  忆及当年的上访岁月,杨云标不无感慨地说:“的确,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是根本目的,而民主才是实现目的的最佳手段。”“民主政治可以为经济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可以直接地促进社会和谐。这已经被中国农村的基层民主实践所证明。”谈到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意义,赵树凯表示,“民主政治对于社会进步与和谐,是一个关键的影响因素,它是协调权利关系、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从一心上访到成为村里的管理者,从最初的对抗维权到后来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杨云标发现,乡村劳动者在获得话语权的各种方式中,通过基层民主的方式成本最低,手段最温和,风险也最小。

  扩大基层民主:空间在哪里?

  为保证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关法律的执行,不仅要出台配套的法规,还要有必要的执法手段,同时还要考虑法律救助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学习时的讲话提到了扩大基层民主,既然是扩大,那就要有扩大的空间。问题延伸到了哪个层面,民主就要扩大到哪个层面。”徐勇认为,一方面是内容上扩大,另一方面形式上也可以扩大。

  “制度上的创新很重要。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基层要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徐勇强调说,”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在基层建立这样的制度。“赵树凯认为,发展扩大基层民主需要提高加强制度化水平。”《村委会组织法》体现了把成功经验上升为政策,再上升为法律法规的过程。“赵树凯说,”《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乡镇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但是,如果乡镇干预了村民自治事务,应负什么责任,应当如何处理,由谁来处理,这些问题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从法理上讲,在发生冲突时,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关部门处理不公,应由司法途径给予救济。但无法可依会使依法处理成为空话。“赵树凯认为,从村民自治发展的实践要求来看,仅有一部《村委会组织法》显然是不够的。”赵树凯认为,为保证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关法律的执行,不仅要出台配套的法规,还要有必要的执法手段;同时,还要考虑法律救助问题,并着手构建针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中保障基层群众权利的法律救助体系。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的安排,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

  民政部相关官员也曾向媒体透露,修订组织法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已经开始,而明确村民自治中的司法救济途径是其中的一个焦点。

  行使民主权利:完善自我管理

  政府所强调的居民自治制度就是“三个自我”、“四个民主”,过去自我管理这个功能没有充分发挥,现在应有所改变。

  徐勇引述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依法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权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徐勇介绍,一直以来,政府所强调的居民自治制度就是“三个自我”、“四个民主”。“三个自我”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只是过去自我管理这个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现在要有所改变。”“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包括直接选举,比如选举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村居委会的成员,还包括直接管理、直接决策,直接监督等等。”徐勇介绍,武汉市常常举行城市社区对话,市民就一些最热点的问题与区政府对话,加强了沟通,解决了不少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而在有的乡村,实行“民主赶集日”的制度,每隔一段时间,就把村民召集起来,当面解决问题,就像赶集一样。

  徐勇指出,我国的民主政治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国家层面的民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人民参与政治生活,这属于代表式民主,另一个层面就是直接参与政治生活,这就属于基层民主。

  “总书记的讲话,把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新的高度。”徐勇说。

  采写本报记者徐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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