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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妇假离婚成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1: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沭讯临沭县某村村妇李某为躲超生处罚费,与丈夫协商假离婚。办完手续一个月,李某发现丈夫竟与人同居,遂闹上法庭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日前,临沭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结果李某因未提供有力证据证实前夫有欺诈行为只得撤诉。

  据介绍,今年34岁的李某1997年与钱某结婚,次年生一男孩。李某诉称,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前年倾全家积蓄投资2万多元兴办建材厂,经营两年多来生意红火、收入可观
。今年,丈夫多次提议“办假离婚、生二胎,免交罚款”。出于省钱考虑,她就同意了,并在丈夫找人拟好的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当时协议书约定:男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每年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其18岁;同时约定住房及家具等归女方所有,男方经营的建材厂及厂内设备等资产归男方所有。

  孰料,就在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后不久,李某就发现钱某与一女子同居,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因此告上法庭,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建材厂的厂房、产品及厂内农用车等机械设备共约2万元。钱某则辩称,离婚协议书系自愿协商达成,合法有效,不同意重新分割财产。

  庭审中,法院认为,李某既未向法庭提供钱某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证据,也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主张,应视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他们真实意思的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李某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予支持,且其还应全额承担诉讼费用。见此情形,李某于宣判前主动撤诉。


通讯员 金 龙 永青  记 者 胡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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