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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婚姻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1:4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据《新快报》报道,日前,在深圳某杂志社编辑部里,在编辑、摄影师的见证下,深圳女青年秦小狄与相恋6年的男友签订了一份“限期婚姻协议书”,约定婚姻期限为8年,8年后双方自动到民政部门解除婚约。

  情侣婚前签约说定8年分手,这确实让人感到新鲜。因此,当事人自称挑战传统婚姻观念,并希望能通过他们的行为,引起人们对婚姻质量、婚姻与爱情关系的讨论和关注。不
过,也许观念过于超前,多数市民表示无法理解。在笔者看来,所谓的“限期婚姻协议”,两情侣婚前约定8年分手,纯属“君子协定”性质,更多的具有一种“行为艺术”的意义,根本无法也不可能指望它在8年后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社会不必对这一纯私人性质的协议有所感冒。其实,8年分手的君子协定,只能让夫妻双方各怀心腹事,在婚姻生活中难以心往一处想,这本身就是爱情和婚姻的最大威胁,也是有力杀手。李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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