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婚姻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1:4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据《新快报》报道,日前,在深圳某杂志社编辑部里,在编辑、摄影师的见证下,深圳女青年秦小狄与相恋6年的男友签订了一份“限期婚姻协议书”,约定婚姻期限为8年,8年后双方自动到民政部门解除婚约。 情侣婚前签约说定8年分手,这确实让人感到新鲜。因此,当事人自称挑战传统婚姻观念,并希望能通过他们的行为,引起人们对婚姻质量、婚姻与爱情关系的讨论和关注。不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