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年起部分道路将禁止低速车通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3:49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2月3日讯 (记者孙镇镇) 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济南市区英雄山路、解放路等11条道路全天禁止两吨以上(含两吨)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每天7时至21时禁止两吨以下载货汽车、摩托车通行。我市交通管理部门称,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据悉,自2007年1月1日起,英雄山路(南起二环南路路口、北至八一立交桥南口路口)
交警部门介绍,如被禁止通行的车辆确需进入上述道路的,需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办理通行证,持证按规定时间、指定路线、限定速度通行,禁行道路区域内驻区摩托车可就近借道安全通行。本市其他道路的通行规定不变,违反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