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目湖畔兴建高档别墅 破坏风景资源使人忧(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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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4:30 国际在线 | |||||||||
省国土厅: 2005年批别墅用地肯定违规 形式和程序上的合法只是一个层面,如果通过行政程序完成了一个违规的审批,还能称其为合法吗? 在推广中,香樟茗岸一直强调:这是一个景观别墅项目。但问题是,国家早已明令
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记者见到了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林颢。他提供的文件显示: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356]号文《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2004年10月1日,国务院(28号)文《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继续禁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 而记者从溧阳市国土局网站上找到了香樟茗岸项目的土地资料:溧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溧土挂(2005)第10号〗。编号为NO.2005—27的天目湖香樟茗岸东侧地块性质注明,其性质为商业、住宅项目。资料表明,此地块被出让给常州鑫汇房产的日期是2005年12月28日。 林颢对此明确表示,2005年12月拍卖的土地,毫无疑问应该执行“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的禁令。 快报记者采访一路碰壁 快报记者试图得到的答案是:当地政府有无出于保护景区目的而设置保护或控制范围?香樟茗岸又处于天目湖景区的什么范围内?但是这些问题基本上没有得到答案。 天目湖镇政府内,一名自称是招商局的工作人员竟然以“涉及商业秘密”作答,政务公开工作推广已多年,此话出自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之口让人费解。 几经辗转,记者见到了溧阳市规划局天目湖分局局长王强。面对记者的反复提问,他说:“我只告诉你一句,这个项目位于(天目湖)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内。”采访中,他对“天目湖景区有无设立核心保护区,或控制保护范围”的问题始终没有正面回答,“天目湖景区是一个面积达320平方公里的大概念。”王强还称,香樟茗岸是一个有规划审批,而且按照规划执行的建设项目。 同样,香樟茗岸项目的开发商———常州鑫汇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强调这一点以证明其建设的合法性。记者向其行政部提出采访公司负责人的要求没有得到回应,行政部张小姐承诺帮助记者与负责人联系,但记者截至发稿时也未得到回应。 招商局的工作人员称“涉及商业秘密”拒答 常州鑫汇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接受采访 与专家们的惋惜不同,当地政府却似乎很看重这种建设方式。 当地媒体在报道这一现象时起了一个标题:《 房产开发“傍”上风景名胜》,标题好像没分褒贬,文章却说:“天目湖畔的香樟茗岸,又一座以4A级景区为邻的楼盘。借助于山水美景或人文景观,以抬高自已楼盘档次的做法,越来越多地被开发商巧妙利用。”还有一篇出现在政府网站上的报道《溧阳开发天目湖再掀高潮》称,“为使天目湖旅游度假区跻身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行列,2004年溧阳将大力推进一系列项目建设:天目湖高尔夫球场、度假别墅(香樟茗岸、金新别墅)”。更有甚者,溧阳市政府向外界公布的《溧阳投资指南》上,旨在介绍溧阳人居环境的“小区建设”一栏中写道:“香樟茗岸等高档别墅区是国内一流的生态居住区。” 显然,备受争议的景区楼盘俨然成为政府的“骄傲”。 在这样的背景下,记者在溧阳市和天目湖镇采访的艰难就可想而知了:记者三赴溧阳,试图与包括天目湖镇政府、溧阳市规划局、天目湖规划分局、溧阳市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联系采访,最终却只见到一个人。 天目湖规划分局:北京香山还在违规盖别墅呢! 在溧阳市国土局、规划局,几乎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确认:别墅用地早停批了。既如此,那怎么还能出让?“北京香山不是还在违规盖别墅吗?”天目湖规划分局的王强局长回答。 江苏省国土厅执法局一位姓徐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独门独院的肯定是别墅,如今联体别墅也在受控之列。现在国家督察组正在调查2005年以来各地的违法用地状况,天目湖边盖别墅的问题他们将要求常州市国土局调查或省厅直接下去调查,是不是违规批别墅,他们将进行现场认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