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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同意承担修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4:3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康少见)经过两天的协商谈判,昨天凌晨,加油站在运管局和出租公司的协调下同意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昨天,大部分车辆已经在相关的4S店进行登记。

  据当事出租车司机介绍,前天下午,相关出租公司的经理和市运管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参与处理协调。昨天凌晨零点,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所有受损车辆经核准登记后开至4S店维修,由加油站承担维修费用。加油站同时承诺,将按照“单班车辆每台每天300元,双班
车辆每天每台450元”的标准,赔偿出租司机事发到修车期间的损失。

  昨天下午,受损的车辆已经在4S店基本完成核准登记。

记者:康少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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