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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采用“快处”肇事车主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5:51 深圳特区报

  拒不采用“快处”肇事车主被罚

  近3天已有18名司机被处罚,24台肇事车被拖扣

  【本报讯】(记者谭大跃通讯员宋学德实习生曾伟)我市从12月1日正式实施道路交通轻微事故“快处快赔”以来,市交警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拒不执行快处快赔的肇事人
严格实施处罚规定。记者从市交警局获悉,截至昨天下午4时,3天来共有18名肇事司机、24辆肇事机动车因拒不采用快处而被处罚和拖扣车辆。

  近三天来,我市共有117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司机主动采用快处快赔事后报案;民警到现场引导使用快处快赔的有357宗,占特区内无伤亡交通事故总量的30.94%,其中263宗事故当事人到设立在罗芳和银湖的“快速理赔服务点”享受到了“一站式”快赔服务,占当事人自行协商快处事故的73.67%,适用快处快赔民警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有253宗。

  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更加严格执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处罚规定,对符合快处而不采用快处的当事人进行严厉处罚,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实行这一规定,以确保交通道路的安全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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