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追缴“公职老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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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7:02 扬子晚报 | |||||||||
淮安3日电本月开始,金湖县以“急件”形式发出“追缴令”,对全县党员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严格财务管理,该县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全县拖欠公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未还清欠款的,要求限期还款。逾期不还者,将停发其工资和一切补助。不予配合者,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而对于事实清楚,无故拒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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