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重奖“创牌”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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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7:02 扬子晚报 | |||||||||
本报扬州电扬州市政府日前出台《扬州市工业奖励扶持政策实施办法》,企业创名牌将得到当地市政府重奖。 办法规定,企业创名牌将得到市政府重奖,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扬州市政府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5万元,企业纳税关系所在地财政按1:1配套;同时,在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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