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次上门法官为民工讨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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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8:27 南京晨报 | |||||||||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民工受伤后,法院判决工头赔偿5万元。高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二十多次艰难执行,于近日终于将执行款全部追讨到位。 判决生效,拿不到钱 赵某原受雇于孔某、李某及刘某共同组建的工地,去年5月份工作时不慎摔伤,造成
执行人员来回奔波 11月9日,法官得知李某正从外地返回,而刘某在县城也有了新居。晚上10时,执行人员敲开了李某的家门,将板凳未坐热的李某带回法院,执行到8000多元。之后,执行人员立即赶往刘某的新居,与刘某家人进行沟通后,联系到了躲藏在外的刘某。前天,刘某终于将28800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至此,历经五个多月二十几次执行的难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作者:高彦 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