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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票贩子也有“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8:27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近日记者从南京地税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在南京的车站、酒店、餐馆等公共场所,屡屡可见贩票者的身影,这已成为假发票案件的一颗“毒瘤”。据办案人员介绍,现在票贩团伙有很多“潜规则”,比如一旦有成员落网,只要守口如瓶,不牵连他人,他的家人就会受到其他同乡的照顾,这对破案也形成了阻力。

  涉案金额达2亿

  杨某来自安徽农村,模样看上去很朴实,就是一个普通的农家汉。据税务人员介绍,去年7月票贩杨某就参与过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14亿元的团伙犯罪,并被判刑6个月。对于领受了一次判刑后,为何第二次又敢于倒卖发票的缘由,杨某归结为“家里穷,孩子上学急需用钱”。在接受办案人员询问过程中,杨某口口声声说知道错了,但却始终面带笑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只有在谈到两次入狱,对家庭会带来什么影响时,他才惭愧地低下了头:“这次出去,再也不会倒卖发票了,哪怕我去做苦力,也不卖了。”

  发票贩子家族化

  税务人员介绍,目前倒卖发票日渐家族化和团伙化。以杨某一伙为例,去年被抓的14人中大部分都是同乡,他们平常同吃同住,一旦有成员落网,只要守口如瓶,不牵连他人,他的家人就会受到其他同乡的照顾。南京白下地税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假票贩卖分子之所以敢于屡次以身试法,关键在于与巨大的“收益”相比,贩假票的“风险”微乎其微,以餐饮发票为例,倒卖1本 100张 面值100元的定额假发票成本仅需20元,而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贩卖假发票者,仅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已,应该说,现行法律对假发票犯罪分子并没有起到应有的警戒和震慑作用。

  作者:赵滨葛 刘静/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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