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以停水要挟百姓 桐城“水霸”获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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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8: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华社电 被当地群众称作“水霸”的安徽桐城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汪姚冬,日前被判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80万元,395万余元赃款及金元宝、金条等赃物追缴国库。 现年54岁的汪姚冬在担任桐城市自来水公司经理期间,以停水或拒绝供水为手段要挟百姓,1994年至2005年4月,利用其掌握的城市供水大权,通过减免水增容配套费、承接工程等,先后收受14家单位或个人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479万余元;两次擅自将170万元公款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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