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建停车场砍伐丁香16株 哈尔滨市一市民被罚款2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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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14 黑龙江日报 | |||||||||
陈涛 记者 闫雪峰 本报讯哈尔滨市民王某为能使自己的门市房租个好价钱,竟然将门前的绿地损毁,并将绿地里面的丁香树砍伐后铺上步道板改做停车场。南岗区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制止,经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于2日对王某行政处罚24.4万,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1月25日22时许,南岗区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汉祥街22号门前有人正在毁坏绿地。负责夜间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汉祥街22号门前几个人正拿着铁锹挖掘,不仅绿地被损毁,里面的丁香树也被砍的东倒西歪。执法人员当场进行制止,并找到现场指挥干活的王某。据王某讲,他是汉祥街22号一楼的居民,不久前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别人开美容院,因距离绿地很近进出非常不方便,为了能使房子租个比较高的价钱就决定将门前绿地改成停车场。经过现场测量,毁坏绿地面积达到105平方米,绿地中的16株丁香树被砍伐,周围的围栏也被损坏。 12月2日,经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王某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自毁坏绿地、砍伐树木的行为违反了《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在15日内恢复绿地原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