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市“11·28灭门惨案”成功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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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2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贵阳12月4日消息(记者王贵山 邹荣然) 3日下午,贵州黔西南州公安局向媒体公布:贵州兴仁市“11·28灭门惨案”成功告破。 2006年11月27日晚,黔西南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及其家人和保姆被犯罪分子杀害于兴义市崇文街3号附1号家中,受害人有文建刚及妻子、儿子、岳母、姐姐、保姆共6人。
案件发生后,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案件现场指挥部和专案组,黔西南州各级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及时派出专家组和精兵强将赶赴发案现场,直接指挥、参与案件侦破工作。经五天四夜缜密侦查,案件已成功告破。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曹辉,男,汉族,1964年12月24日生,家住贵州省兴仁县城关镇民主路20号,无业,现暂住兴义市桔山办事处金山南路3号,1983年因流氓罪被判刑,2000年于新疆刑满释放。曹辉于11月27日晚携带凶器到文建刚家实施抢劫杀人,作案后逃离现场。12月1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并缴获了赃款赃物等证据。在法律和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曹辉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曹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