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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自然“和谐远景”天蓝水清(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43 兰州晨报

  

善待自然“和谐远景”天蓝水清(图)

  美丽的孔雀河正在遭受黄沙的肆虐。

  兰州晨报记者宋维国摄

  玛曲乃至整个甘南草原的沙化,无疑又是大自然给人类的一次严重警告!这些年来,大到日渐沙化的民勤绿洲,小到一再发生的水污染,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频频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让我们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现实问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对环境的保护。时下,发展与环保的矛盾正挑战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人祸”引发环境生态危机

  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记者跟随“陇原环保世纪行”采访团赴省内主要地区采访,耳闻目睹了许多的污染事件。在千里河西,小造纸厂直排的黑色污水流过村庄,进入千年胡杨林,所到之处,草木枯萎;在董志塬,几十年前的粗放采油造成了地下水位急剧下降,马莲河、蒲河变成废河;在陇南,矿山开发及小冶炼将环境大肆破坏……2006年4月,记者再次深入民勤风沙第一线,眼见的是漫天黄沙吞噬绿洲的惨状,耳闻的是腾格里沙漠与巴丹吉林沙漠步步逼近的脚步,而心中担忧的是如此下去,家园何在?绿洲何存?如今,甘南草原的严重沙化问题再次拉响生态警笛。面对接踵而来的生态问题,环保及气象专家早就下了这样的结论: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是生态总体呈恶化趋势的主要原因,人与自然的和谐正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自然灾害的频发,让我们时时能真切地体会到生态恶化。来自气象部门的相关资料显示,近年来,我省气象灾害的种类繁多,灾情严重。干旱、大风、沙尘暴、暴雨、冰雹、泥石流、滑坡等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的88.5%,高出全国平均状况。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乃至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全省每年平均受旱面积近1000万亩,粮食减产5亿至10亿公斤;大风及沙尘暴造成了大量的人畜伤亡及经济损失;泥石流、滑坡、水土流失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频发,全省的滑坡面积达1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24%,有泥石流沟8000多条,涉及53个县,近十余年,我省发生规模较大的滑坡1000余次,造成很严重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环保

  大的生态灾难,往往缘自日积月累的环境污染。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省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忽视环境保护的事件经常发生。

  “在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的今天,环保有时就成了牺牲品。”西北师范大学地理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张海这样说。他认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

和谐社会的载体,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人之间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持久的和谐;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我们将逐渐失去家园,中华民族将失去立足的空间,其他一切和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将无从谈起。因此,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然而,现实却是,人与自然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严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障碍。这其中有政府部门的失职,也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环保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地方政府的领导以及企业负责人科学的发展观意识并不强,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存在着“先开发后恢复”、“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认识,个别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甚至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有的地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在招商引资的时候,根本不考虑环境影响及污染的后果,盲目引进项目,致使以前在东部沿海发达城市被取缔的小冶炼、小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在甘肃落户,严重地威胁到我省的环境保护现状,而这些,均是那些追求经济利益者引来的“人祸”,这些“人祸”正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例如,招商项目在征地中,农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再如,因水源地污染、地下水污染、尾矿污染等,导致群众和企业之间、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加深,形成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观念引导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如今,这种人为的因眼前经济利益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正在上演,也成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难点与死角。今年7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有关领导曾就此痛批一些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说:“凡是管不住(非法开采)者不是眼睛有问题就是良心有问题,自己的家园岂能‘管不住’,岂能容忍他人在自己的家园为非作歹,如果管不住应当说有内鬼在作怪!”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内核,甘肃第一家民间环保组织“绿驼铃”的发起者赵中先生一直憧憬着天人合一的和谐远景,天蓝水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象在他的脑海里时时浮现。大学毕业在兰州参加工作后,他不辞劳苦,把自己的业余时间几乎都奉献在了环保上。他和环保志愿者曾多次远赴天水、甘南、民勤、高台等地进行环保考察,并用自己的方式为当地人宣传环保。赵中告诉记者,他所触及的环境污染事件,除了气候变暖等大环境外,更多的则是“人祸”所致。

  采访中,有环保专家认为“人祸”是因为当前的环保法律法规对污染企业及负有直接责任的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所致,存在着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由于环保投资比较大,基本上没有回报可谈,对于一些违法者来说,宁愿交违法罚款,也不愿意拿钱投资环保。要避免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的“人祸”,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一方面应从观念上引导,另一方面应加重对环保违法者的惩处力度。

  “环境破坏不是一朝而致,环保事业也就不能一夕而就,它是一件长期的事情,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更应注重环保,善待自然。”赵中说,“希望不久的将来我们这些环境志愿者都能偃旗息鼓,马放南山,不再整日为环保摇旗呐喊。因为天蓝水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时候,环保将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

  兰州晨报记者齐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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