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电子眼搞“创收” 多罚多缴多捞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0:35 法制晚报

  广东

  电子眼搞“创收” 多罚多缴多捞钱

  新华社广东12月3日电(记者 赵东辉)9辆车在同一秒钟同一地点被拍到交通违法,大部分电子眼未经检测和年审,部分公路每隔三五百米就安装一台电子眼。据统计,在对交
管部门的投诉中,70%是关于电子眼使用的。

  有关道路交通法规规定,电子眼等设备的设置应清晰、醒目,但广东绝大多数电子眼安装隐蔽,甚至装在树丛、花丛中,一些交警还手持便携式电子眼,躲在树后或蹲在地上偷拍。

  据广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介绍,来源于电子眼的罚款虽上交地方财政,但会按比例返还给交管部门,“多罚、多缴、多返还”已经成为电子眼执法的一般做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