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寻女启事生歹意,设计骗局敲诈五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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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0:5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超;通讯员爱国、均好)一对男女无意中看到一张寻找失踪女儿的寻人启事后,便产生了敲诈的念头。两人谎称失踪的女孩在他们手里,向失踪女孩的家人敲诈勒索五万元。11月29日,两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11月28日中午12时55分,迁安市的阿里(化名)在家中接到一男子打来的电话,称其已失踪多日的女儿在他手中,要求其将5万元现金打到一建行卡中。寻女心切的阿里立即向
当日16时许,办案民警在唐山市局技侦支队、刑警支队三大队的协助下,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是用假身份证在唐山市区办理的建行卡,同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北京及廊坊一带活动。随后,办案民警在廊坊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地点锁定在香河县内。 11月29日13时许,抓捕民警在香河警方的帮助下,在香河卫生院门前将正在与报案人联系,等待汇款的犯罪嫌疑人计某、王某抓获。通过调查发现,阿里的女儿并未在其二人手中,二人只是借其家人寻女心切之机,企图敲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计某、王某对敲诈勒索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计某、王某是河北省承德市宽城县人,两人在廊坊市同居。11月23日,二人由廊坊到唐山看望朋友,在唐山汽车站内看到一寻找失踪女儿的寻人启事,遂产生敲诈恶念,并于当日由王某用假身份证在唐山市区办理了一张建行卡,为作案进行准备,随后二人回到廊坊。11月27日,王某再次来到唐山,记录失踪女儿家的联系电话及失踪女儿的基本情况。11月28日,计某、王某到香河县,由计某用在香河购买的电话卡给失踪女儿家打电话,称其女儿在他手中,以其女儿生命安全或将其女儿卖至南方相威胁,向其家索要现金5万元。然而,勒索未成,先落法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