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购房已4年还没房本,昌黎200户居民很焦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0:5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辉,张玲)工厂改制了,买房4年却没办成房本,秦皇岛市昌黎县城关镇糖厂小区的200余户居民对房本望眼欲穿。

  近来,昌黎县糖厂小区的居民们给本报打来热线,诉说了没房本的苦恼,居民代表们对记者说,没有房本的楼房是小区1、2、3、4栋和14栋以前叫5栋),共200多户,主要居民包括电力局部分职工、昌黎县三中教师和一部分零散户。2000年、2001年间,他们分别购
买这些当时属于中化河北昌黎糖业食品总厂(以下简称糖厂)的集资楼,双方签署了《职工集资住宅楼预订协议书》。2002年5月,居民们陆续装修入住。这时,他们开始张罗办理房本,由于《协议书》上第五款第8条明确写着:“甲方(糖厂)协助办理房屋确权手续,费用乙方(购房者)自理。”然而糖厂早在2001年就改制了,相关的债务债权全部转归昌黎县经贸局,于是居民们联合找到了经贸局,可办房本的事却一拖再拖没有结果。

  居民们表示,这4年来,他们向该县经贸局递交了多次《确权申请书》,却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昌黎县经贸局体改办一名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说,2000年左右,糖厂和昌黎县宏大建筑公司共同开发了这些楼房,购房款是两家分别收的,双方决定等全部利润出来以后再清算,糖厂收了其中的小部分。2001年糖厂改制,此时集资楼的利润还没清算清楚,糖厂却在转归昌黎县经贸局的时候,遗失了用于办理糖厂小区房本的重要材料,补办材料不仅需要一笔费用,开发过程中糖厂小区还欠着某些部门的钱,这些钱不清算手续根本无法补办,经贸局无法肯定到底这些钱应该谁交,即使该经贸局交,目前局里也没钱。

  对此,宏大建筑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当初糖厂为甲方,支付土地,公司为乙方,垫付建房款并承建楼房,因此一切办理房本的重要材料均在甲方手中,在买卖房屋中,他们也属于代卖方,只缴纳商业税,双方为此还签订了《卖房协议》,因此办理房本的事不应该由他们负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