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角钱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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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2:20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李鸿光 记者焦晓虹 晚报讯 买菜砍价是一门学问,但因讨价还价横生口角,甚至动手伤人却得不偿失。近日,静安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彭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现年27岁的张彭是7年前来沪的打工人员,在一家东北风味酒家担任买菜的采购员。今年9月5日,他来到南京西路688弄内的菜场买菜。当他路过一处卖豆芽的菜摊时,见摊主豆芽开价每斤1元时,便还价要摊主再便宜些,摊主表示可每斤8毛钱出售,张彭却提出要7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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