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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角钱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2:20 新闻晚报
□通讯员李鸿光 记者焦晓虹

  晚报讯 买菜砍价是一门学问,但因讨价还价横生口角,甚至动手伤人却得不偿失。近日,静安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彭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现年27岁的张彭是7年前来沪的打工人员,在一家东北风味酒家担任买菜的采购员。今年9月5日,他来到南京西路688弄内的菜场买菜。当他路过一处卖豆芽的菜摊时,见摊主豆芽开价每斤1元时,便还价要摊主再便宜些,摊主表示可每斤8毛钱出售,张彭却提出要7毛
钱才愿意买。这就惹恼了摊主,双方开始发生口角。张彭回去后,咽不下这口气,用手机联络了他人结伙又到菜场寻衅滋事。正巧摊主外出去送货,张彭误指摊主的弟弟,就是与他发生争吵的人,张彭一方多人错打对方一人,这时摊主妻子见小叔子被他人殴打,便忙上来阻止,在气头上的张彭却抡起拳头击打摊主妻子的脸部,后被接警赶来的警察制止。经验伤张彭的行为,致摊主的妻子耳膜穿孔属轻伤。站在被告席上的张彭,为自己的鲁莽举止后悔不已,原想菜价能便宜些,最终却用8000元购买了“天价”豆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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