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应用于公共交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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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2:20 新闻晚报 | |||||||||
□蒋彦鑫 晚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 针对我国公共交通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在昨日闭幕的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各地应该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予以补助。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数百亿元。
此外,仇保兴表示,只要地方政府下决心,公共交通的建设不会缺乏资金。比如中心城区收取高额的停车费;加收燃油税;收取牌照费等,这些措施在限制私车发展的同时,也筹集了一部分费用,并应当将这些费用投入到公共交通的建设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