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凶母亲:一定是有人唆使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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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4:51 新民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11月27日晚杀害兴仁县县长文建刚及其妻子、儿子、岳母、姐姐和保姆共6人的犯罪嫌疑人曹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曹辉,男,汉族,1964年12月24日生,家住贵州省兴仁
成长在重组家庭不缺家庭温暖 曹辉不满10岁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吴志芬带着4个孩子改嫁到兴仁县。曹辉的继父王鑫当时在兴仁县卫生局工作,妻子去世后给他留下了4个孩子。 吴志芬说,她和王鑫都把对方的孩子当成亲骨肉,因此,曹辉并不缺乏家庭温暖。 被女朋友告发强奸以“流氓罪”被判无期 1983年,曹辉有了女朋友。不过,好景不长,曹的女朋友爱上了他最要好的“兄弟”,这让重义气的曹辉难以接受。后来,曹辉与情敌大打出手,因此被带到派出所。 女朋友随后告发他强奸了自己。当时,全国各地正在搞“严打”,曹辉因“流氓罪”被判无期徒刑。 2000年,曹辉因在监狱里表现不错获减刑出狱。 据吴志芬介绍,出狱后几年,曹辉一直在广西打工。今年3月份,曹辉回到兴义,在大哥曹刚开的嘉年华夜总会打杂,工资有1000多元。 他并不缺钱花也不是没有工作 吴志芬说,曹辉出狱后兄弟姐妹对他都很关心,他并不缺钱花,也不是没有工作。 她说,一定是有人唆使他,唆使的人肯定是他最好的朋友。吴志芬说,曹辉为人重义气,属于那种愿意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 犯罪嫌疑人曹辉(中)被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