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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凶母亲:一定是有人唆使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4:51 新民晚报

  

疑凶母亲:一定是有人唆使他

  本报综合消息:11月27日晚杀害兴仁县县长文建刚及其妻子、儿子、岳母、姐姐和保姆共6人的犯罪嫌疑人曹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曹辉,男,汉族,1964年12月24日生,家住贵州省兴仁
县城关镇民主路20号,无业,现暂住兴义市桔山办事处金水南路3号。曹辉1983年因流氓罪被判刑,2000年刑满释放。

  成长在重组家庭不缺家庭温暖

  曹辉不满10岁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吴志芬带着4个孩子改嫁到兴仁县。曹辉的继父王鑫当时在兴仁县卫生局工作,妻子去世后给他留下了4个孩子。

  吴志芬说,她和王鑫都把对方的孩子当成亲骨肉,因此,曹辉并不缺乏家庭温暖。

  被女朋友告发强奸以“流氓罪”被判无期

  1983年,曹辉有了女朋友。不过,好景不长,曹的女朋友爱上了他最要好的“兄弟”,这让重义气的曹辉难以接受。后来,曹辉与情敌大打出手,因此被带到派出所。

  女朋友随后告发他强奸了自己。当时,全国各地正在搞“严打”,曹辉因“流氓罪”被判无期徒刑。

  2000年,曹辉因在监狱里表现不错获减刑出狱。

  据吴志芬介绍,出狱后几年,曹辉一直在广西打工。今年3月份,曹辉回到兴义,在大哥曹刚开的

嘉年华夜总会打杂,工资有1000多元。

  他并不缺钱花也不是没有工作

  吴志芬说,曹辉出狱后兄弟姐妹对他都很关心,他并不缺钱花,也不是没有工作。

  她说,一定是有人唆使他,唆使的人肯定是他最好的朋友。吴志芬说,曹辉为人重义气,属于那种愿意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

  犯罪嫌疑人曹辉(中)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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