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妇女受到性骚扰可向法院提诉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4:57 今晚报 | |||||||||
据新华社西安12月3日专电 (记者许祖华)妇女受性骚扰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3日通过的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把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作了明确的规定。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33条规定,性骚扰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以含有淫秽色情内容或者性要求的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