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通过提案 对追讨党产“公投联署”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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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5:38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4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当局“立法院法制委员会”今天通过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提案,严厉谴责台当局“行政院”及“行政院诉愿委员会”,并要求台“中央选举委员会”立即停止民进党主席游锡堃提出的“追讨党产公民投票”提案联署程序。 台“立法院法制委员会”今天上午邀请“行政院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永光、“行政院诉愿委员会”主委施惠芬等,讨论“审议会”的组织、职掌及相关运作事宜
据台媒报道,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提案指出,“行政院诉愿会”于11月17日认定“审议会”在法定期间内行政不作为,认定“审议会”延搁游锡堃提出的“追讨不当党产公投案”,不经“审议会”审议,自行展开第二阶段“公投联署”,根本是曲解“法令”,径行介入诉愿决定,也是“违法”行为。 曾永权表示,“行政院诉愿会”越俎代庖,代替“审议会”决定民进党的“公投提案”“合法”,显然是擅权。他还在质询时表示,“审议会”已遭架空,“诉愿会”不知是越权还是御用,无法无天。 施惠芬答询时说,“诉愿会”对诉愿案件如果处分有“违法”、不当情况,可撤销原处分,再经决定。 高永光答询时表示,“审议会”成立后,于10月25日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并决议应由“行政院”补正,游锡堃提出的“公投案”收案日期应自当天起算,“审议会”于11月24日认定游锡堃提出的“公投案”不合规定,过程中并无“诉愿会”声称行政不作为情况。(董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