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拟对地方性法规进行跟踪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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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7:14 人民网 | |||||||||
人民网12月4日讯 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如何,今后将有一套科学评价方法。近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评估办法》,拟对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跟踪评估,为法规的修改和废止提供科学依据。 评估办法指出,对于施行两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方性法规拟进行评估:在全市社会经济生活中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上位法或者其他法规有重大修改的;代表议案或
地方性法规评估可以针对某一地方性法规整体,也可针对某一地方性法规中的若干条款进行。 评估内容包括法规实施的实际效果、法规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同其他法规不协调、法规的具体规定是否符合实际等。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说,从立法到执法检查再到地方性法规评估,郑州在不断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赵利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