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对建筑业劳务定新规——— 农民工工资需月结季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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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0: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近日,铜陵市出台的《铜陵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建筑业劳务工资要实行月结季清,劳务分包企业需据实按月支付劳动者基本工资。同时,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余下未支付部分,企业每季度末必须足额支付。 据悉,铜陵市还决定建立劳务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在铜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陈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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