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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对建筑业劳务定新规——— 农民工工资需月结季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0: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近日,铜陵市出台的《铜陵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建筑业劳务工资要实行月结季清,劳务分包企业需据实按月支付劳动者基本工资。同时,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余下未支付部分,企业每季度末必须足额支付。

  据悉,铜陵市还决定建立劳务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在铜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设立专项资金账号,建筑企业按规定缴纳劳务工资支付保证金。该市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及相关部门着手建立健全对违法分包、拖欠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事项的举报和信息披露制度。企业若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使用的作业人员视同零散民工,铜陵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予以处罚,并作不良行为记录。

  (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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