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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土地出让金补助公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0:58 东南快报

  针对国内公共交通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中国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表示,各地应建立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各地应该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予以补助。

  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对公共汽车公司的补贴为8亿至10亿元,占城市预算收入的1.5%,其他很多城市更低。仇保兴表示,在建设部2006年调查的117个公交企业中,没有得
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多达42家,占36%。

  仇保兴表示,各地应建立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目前,杭州、昆明等地从城市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公共交通发展。仇保兴说,各地应该学习这种做法,将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公交建设的补贴。

  四部委意见明确:

  城市公交必须低票价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

  根据这个《意见》,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的核定必须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

  这份《意见》同时明确,享受免费或优惠的乘客必须持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联署签发的有效证件乘车,并由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意外伤害险。

  将获实质性“补贴”

  根据《意见》,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将获得一系列重要“扶助”。包括加大投入、建立低票价补贴机制、规范专项经济补偿等。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城市公共交通倾斜。”建设部人士说。

  对于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补贴应按月或季度定期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拖欠或挪用。

  对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

新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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